骗,纵有千变万化的形式和手段,但都始终围绕一个内核,那就是作“假”。行骗人围绕着“假”施展种种手段,借以达到谋取利益的目的。“假”的表象之所以能够蒙蔽人而得逞,无非是利用了人性中贪婪的弱点。
2005年5月21日,极速接到一封从天津海河自行车配件厂发来的电子邮件,大意如下:海河自行车配件厂于接到一份来自广西朔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的大宗订单,货品为数种规格的自行车辐条,总价值达到一百三十万元。海河厂是一家老厂,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经营不善,多年来已使海河厂陷入生产、销售的窘境,此次能够一举销售如此大宗的产品,海河厂自然是喜出望外。
随后朔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派人来海河厂进行了考察,经过海河厂的一番热情接待,双方正式签定了这份合同。朔桂盛福公司在向海河厂的账号中打进了订金后,便要求海河厂准备发货,货到结款并要派人押运发货。但此时作为海河厂的商务风险顾问,极速人敏锐地意识到:一百三十万元的自行车辐条实在是量太大了,足可以把桂林市的所有自行车的辐条都换一遍。一丝不安也让海河厂的负责人在欣喜之后冷静下来。
针对此反常现象,海河厂的负责人向极速提出了两条调查要求,第一:朔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的真实资质状况;第二:由于合同已经签定,最多只能提供两天的调查时间。
对于第一条,极速的调查员自认为完全没有问题,因为这样的调查工作早就驾轻就熟了,而且完全可以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和可信。而第二条中所限定的调查时间着实让我们感到了一丝为难。
首先,调查是对信息的一种收集、整理和分析的过程,这个过程中随时可能会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产生干扰,而清除这种干扰就必须是以时间作为保证的。虽然不确定因素并不一定出现,但只要存在这种可能,在调查前的策划中就必须考虑到。而对调查困难的评估是否充分,相应的解决方案制定是否周密,同样也是考量调查是否专业的标准。所以,如果一旦因突发因素造成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出结果的状况,那么无论怎样的借口都无法推脱失信的事实。即便能够得到委托人的谅解,这种失信也会让一贯坚持严格标准的极速人深深的自责。但是海河厂的实际状况又是刻不容缓,签定合同后,如果不能按时发货,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对朔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没有确切的了解,就冒然发货,一旦无法回收货款,依照海河厂的现状,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甚至存在因此而倒闭的可能。
“我们知道,给你们出了一个难题,这都怪我们早没想到,光顾着为厂子拉住这个大客户了,所有可能发生的错误,现在都只能靠你们想办法弥补了……”
面对委托人期待的目光和恳切的话语,我们深知这份信任的宝贵和沉重,这不正是极速多年坚持和努力的结果吗?急委托人之所急,想委托人之所想,此时,通常的调查程序已经不能够满足这个案件的要求。在接受委托后,极速立即组织精干的调查人员飞赴朔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的所在城市。
通过一天半的紧张调查,了解到“朔桂盛福商贸公司”的法人代表金三八两年前曾因盗卖自行车被判刑,法人的表弟刘文革是合伙人,现无业。该公司成立不到四个月,银行帐面上只有不足一千元,且两人没有经商的经历。
在对两人的个人信用状况做进一步调查时发现,两人家境一般,既无资产、也无老婆,且两人都好赌。依照当地的习惯,这样的人被称为“烂仔”。
调查结束了,海河厂以对方没有履约能力为由拒绝发货,并将金三八不具备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等信息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
极速解析:
本案的案情非常简单,并且被调查方所采取的骗术也相当的拙劣和原始。但是,为什么能够险些得逞呢首先,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抓住了海河厂急于借这单生意来暂时脱困的心理;其次,利用地域的差异,使海河厂单纯依靠自身能力难以及时获取朔桂盛福商贸有限公司真实信息的弱点。以为在短期内打一个时间差,待海河厂发现时,已然造成一种即成事实的局面。而随后海河厂的追索势必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依照海河厂的实力,很难撑到那个时候,这样也就能够实现两人此行为的目的了。
道理其实非常简单,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当局者迷的情况。而一时的不周,造成的结果可能是相当严重的。做生意的时候通过调查了解购货方单位法人、合伙人的背景,公司成立时间,经营状况,银行的兑付能力,及他曾与哪些企业有过生意往来等相关信息(必要时需实地核实),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同那些信用等级低,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发生业务关系。
在商业活动中,避免经济损失,就是另一种形式的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