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极速商务调查中心成立几年来,在打假维权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中心通过几年的努力和锻炼已经培养出了一批打假方面的专业人才和调查人员,具有打假的专业调查设备和社会关系网络,在社会和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14种商品为伪劣商品。分别是:1.失效、变质的;2.危及安全和人身健康的;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4.冒用优质或认证标志和伪造许可证标志的;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7.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8.未有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9.即时使用而未标失效时间的;10.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有效时期的;11.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未标明的;12.属处理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13.剧毒、易燃等危险品而没有标明的;14.未注明商品的有关知识和使用说明的。
本中心在打假维权方面主要办理以下业务:
1、接受客户的委托,调查客户或客户合作伙伴所属产品被侵权、假冒的情况,并且侦查制假窝点;
2、接受客户委托,对假冒产品的市场进行封杀,避免侵权继续发生;
3、接受客户对假冒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协助政府执法部门共同为合作企业进行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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